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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7:12: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739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紧紧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在优化公开流程,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上下功夫,高质高效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牢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包括中小学招生入学、教育收费、食品安全在内的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政策法规、公示公告、教育信息等各类主动公开信息300;在邢台市教育局微信订阅号、邢台教育发布头条号上发布信息400余条;在每月邢台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中,将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通过直播形式公开围绕教师队伍和“十四五”教育发展成就等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此外,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邢台电视台、邢台日报《邢周、邢台网等媒体公开群众关心的重要教育政务信息,极大方便了广大群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按照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提出公开申请,确保教育领域依申请公开渠道便捷畅通。2025共收到5条群众申请均及时给予了合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行,市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规定局政务网站技术的支撑、日常管理维护,公开信息的分类、编辑、上报和归档等具体分工。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政府信息内容的保障、相关业务内容和网上投诉的回复;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协调、督办、审核、通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避免职责不清、衔接脱节等问题。7月份,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促进各科室进一步熟悉政策,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平台建设。一是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打造模块简洁、条目清晰的门户网站主平台,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策制度、发展现状、民生工程进展和建议提案答复等内容,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现代传播体系有机结合,利用邢台市教育局微信订阅号和邢台教育发布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三是在市教育局官网和市教育局订阅号上公布教育乱收费举报平台、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平台、邢台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举报平台二维码,扩大群众知晓面,及时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事项并督促解决。

(五)监督保障。认真执行《河北省教育厅社会公示制度》《河北省教育厅机关信息网上发布管理办法》《河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河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规范审核发布流程,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认真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绩效杠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市教育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推动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更及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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