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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5-03-30 11:32: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884

2024年,邢台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细,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年度任务、完成时限,各科室制定工作措施,确保“组织、人员、责任、措施、时限”五到位,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统筹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细化分解,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安排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各科室按照责任清单主动认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听取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提升法治素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全体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党组会、班子例针对中央、省、市各类批示指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并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学习测评、法治专题培训班等一系列活动,教育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合理划分、严格界定行政决策权,切实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优化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规范行政职权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制度、执法过程监督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制度。

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主体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等抽查工作全部在网上公示。2024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抽查比例达到10%以上,抽查结果100%公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统一公示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单、执法结果等信息,保障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留痕。

二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法治安全科联合局专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对局机关各科室做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三是由法治安全科、局机关纪检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共有两名执法监督人员,占执法人员的7%。为有效实施内部执法监督,要求各部门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做到事先有请示,事后有汇报,使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始终运行在有效的监督之下。通过这种内部监督,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抓好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建立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核验通过率支付功能开通率99.78%。加强平台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规范使用服务合同。目前平台监管资金共计929.055万元,有效预防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的作用,取县级自查和市级抽查的方式,“日查+夜查”“联检+抽检”“县级互查”等形式,推进“检查+整改+培训”的工作模式。同时会同各乡镇(街道)、市场、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特别是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重点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私自组织上课,“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是对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自查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经自查,我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不存在暴力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现象,未发现执法过程中对相对人“吃拿卡要”等不廉洁问题。市教育局在局网站设置了行政执法投诉电话和举报邮箱,截至目前,未收到投诉情况。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为处理好教育领域矛盾纠纷和各种突出问题,市教育局建立健全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成立由调解人员、法律顾问等组成的工作专班,落实多元化解纠纷制度,引导各方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各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工作联系,加强对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配合2024年,办理12345热线、电话接访、群众来信、热点舆情等多种形式的信访件63件,信访办结率100%,有力维护了教育系统稳定。

二是全面排查矛盾纠纷线索。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对重大矛盾纠纷及重点人、重点问题及时予以排查,做好超前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市教育局组织调解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学习测评、法治专题培训班等一系列活动,全面系统提升调解人员对《河北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自觉

六、依法构建法治和谐校园。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市各学校深挖学科教材、校本教材、课堂教学等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努力向学生渗透法治观念,切实做到教材、师资、课时 “三落实”,不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以“上大课”的方式每学期开展1至2次“以案说法”教育。

二是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全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探索以法治教育统筹整合各种专题教育的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法定节日和纪念日,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禁毒教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2000余场,开展律师、检察官法治教育专题讲座1000余场。组织全市近万名师生及家长走进政法机关,参加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

三是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全市各学校结合实际,积极营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校园法治氛围。全市各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在校园文化墙、走廊、电子屏、橱窗、展板、会场、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均设立蕴含法治内容的宣传;在学校阅览室有法律、法规图书,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特色、有亮点,使师生在校园中能处处感受到“法”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