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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17:04: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9392

邢教电20235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学校、市属及驻市大中专院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技术函〔20236号)精神,邢台市教育局决定组织我市教师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我市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的教师。

二、项目设置

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分组设置项目。

(一)普通类

1.基础教育组:精品课后服务资源、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3.高等教育组: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类

职业教育专项(含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

参赛要求

(一)报名方式

参赛教师需登录活动平台注册报名、上传作品,并确保报名信息和作品资源准确、完整,每位教师(以第一作者为准)限报1件作品。网上报名和作品上传时间为20235月15日至8月15日。

1.普通类

普通类项目登陆平台:https://hbjsxxsy.hbte.com.cn。普通类各项目每件作品作者不得超过3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2.专项类

职教专项类登陆平台:http://www.hecloudnet.com。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和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每件作品作者人不超过3人,数字教材和样章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5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二)报送数量及要求

1.普通类

基础教育组和中等职业教育组由县市区教育局在逐级评选的基础上负责统一报送。基础教育组每县限推30件,中等职业教育组每县限推10件,基教和中职推荐名额不能混用或挪用;市直学校每校限推5件;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推荐省级参赛作品,每校限推20件。

2.专项类

职教专项类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推荐省级参赛作品。参赛的中、高职院校需指定专人为校级管理员,负责本校作品的审核与推荐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在职教专项平台完成管理员信息注册。中等职业教育组每校限推3件,高等教育组每校限推6件。

3.各县市区普通类作品市级参赛推选时间为8月15日—8月30日,各单位不得提前截止教师作品上传时间。

4.参赛作品标准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厅《2023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每位教师限报一件作品。

(二)参加市级信息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单位(市直学校及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如有变更,请将《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指南》附件3)于5月30日前发到pxzyyx@163.com。

(三)联系方式

1.活动咨询:许涛  张学军

联系电话:2235871  2235870

台市2023基础教育组信息化交流活动钉群

 

 

 

 

 

 

2.普通类项目平台技术支持 :

基础教育组:刘      联系电话:13831110295

中等职业教育组:于印    联系电话:15076166551

                郭存    联系电话:18712986255

高等教育组:苏  职)联系电话:19930678226

            铁军(本科)联系电话15076166571

              霞(本科)联系电话:15076166553

3.职教专项类平台技术支持:

李兴旺 联系电话:18032118687

旭芝 联系电话:18131121189

技术服务QQ群:902663630

 

附件:1.2023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docx

      2.邢台市信息化交流活动县区联系人表.docx

 

 

 

                                        邢台市教育局        

                                  2023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