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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邢台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15:10:00 来源: 作者:电化教育馆 浏览次数:3342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21年,我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的认识普遍提高,部分县市区建设效果显著。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打造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亮点”。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邢台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河北省智慧教育行动计划(2020-2022)》等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以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宗旨,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基础,以各种应用系统为载体,将教学、科研、管理和校园生活进行充分融合,打造工作、学习和生活一体化智慧校园环境,实现学校师生的精准管理,支撑师生个性化学习成长和学校特色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智慧校园,引领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顶层设计

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完整的区域智慧校园建设方案。方案要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开放性、适用性、智慧性,要融入区域学校的办学理念、目标、特色、管理等因素,打造阳光、透明、优质、高效的智慧校园。

(二)夯实基础建设

一要配齐基础硬件设备班级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达到100%,师机比不低于1:1,生机比小学不低于10:1、初中不低于8:1、高中不低于6:1。建设能满足学校使用的安防设备、创客室、计算机教室、视频会议室、师训室及各类专业教室,学校公共空间配置公用信息终端照国家要求,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防病毒设备等网络安全设备,安全等级保护达到国家要求要实现光纤到校要达到多网融合,内外网全覆盖,有线和无线全覆盖三要落实网络安全责任。要全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做好网络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三)抓好平台建设

树牢大数据意识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功能,形成智慧管理、智慧教学和智慧评价体系实现管理行为、服务行为、教学行为数据化二要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县域内、校内要建设统一的智慧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各类软件,通过一个平台对学校的行政办公、校园安全、教学教务、师生成长、评价考核、智能应用等进行智慧化管,实现系统的互联互通要建设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汇聚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创建校本资源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便捷应用,构建开放、多元、融合的数字资源体系四要建设网络教研平台实现校内校外网络教研协作、讨论互动、集体备课等,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效教研活动;五要创建智慧课堂环境。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引入智慧学习系统,探索VR/AR智能工具移动终端网络学习空间名师微云课应用等智慧教育新模式,提升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的能力,支持学生个性化成长;六要建设校园智能卡系统。实现学生学习、生活、安全和家校沟通的精准化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接轨,描绘学生数字画像,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伴随性的评价。

(四)抓实应用管理

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是关键,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比赛交流活动和课题研究,培树应用典型要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考核机制,加大奖罚力度,推进各类软硬设施设备的使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

要加强培训工作。分层次开展好对校长、教师、网络管理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等四支队伍的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提升管理者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和技术水平;建立学校信息化技术团队,指导教师备课、授课、教研、考试和学生学习等教学应用的开展;建立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普及教务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与设备管理等应用。开展好家校沟通与社会开放服务要注重培养“种子”教师,打造一批专家型师资队,带动全体教师的信息化素养提升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智慧校园建设是智慧教育和智慧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学校要落实智慧校园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实现在思想、机制、人员上的有机融合,协同推进智慧校园创建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

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智慧校园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拓宽经费渠道,实现多元投入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服务。

(三)明确工作目标

市教育局完善了《邢台市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并将智慧校园建设列入年度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亮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制定本区域(校)智慧校园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3重点创建学校,加强政策及资金支持,加强过程性督导,列入对学校的考核指标,力争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智慧校园。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根据通知精神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学校根据《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向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向市教育局申报。今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3所示范校,9月1日前将邢台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自评报告及自评打分表各一份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电教馆,电子稿同时发送到邮箱xtjyxtb@126.com。

(二)评估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根据《建设标准》内容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给予评估验收合格的学校挂牌表彰,并将其作为市级教育信息化学习培训基地。示范学校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并列入每年教育信息化考核内容对于已经取得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每年进行一次核检,不合格将予以取消。

联系人:李召兵   电话:2235089

   

     附件1.邢台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2.邢台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申报表

 

 

                                       邢台市教育局   

                                                     20223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