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邢台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持续加强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1.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推行会前学法制度。3月2日,局党组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李建强书记对《求是》杂志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行解读。6、7、8月份,局党组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9月27日,李建强局长在市政府党组会上,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了领学解读。11月19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法治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
2.推进机关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为全体机关干部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0册,印发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彩页15000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利用省市各级学习平台,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在线学习及线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邀请学者、法律顾问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讲座,切实提升全体干部思想认识和法治意识。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1.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和不同阶段,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教育系统面临的法治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1月8日,市教育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对教育系统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部署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4月28日、9月29日召开法治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2.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按照《邢台市教育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查。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在立项、起草阶段,通过协调会、座谈会、实地调研、部门会签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部门、县市区、学校、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利益关联群体意见。
3.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了执法清单、示范文本、工作流程图等,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
4.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研究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5.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办理、行政调解等工作。今年以来,市教育局共办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建议53件、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89件(其中主办87件、会办2件,重点件2件),另外省人大建议18件,省政协提案1件。办理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60件(主任会议重点督办1件)、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97件(其中主办90件、会办7件)。年内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1.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公示制度,通过政务信息网教育局首页向社会公布“内设机构及职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办事指南”等信息和行政执法责任,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截至目前,争取上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等项目资金共计2.4679亿元,实施改造提升项目144个,极大改善了基层办学条件。二是为持续改善市主城区办学条件,我市在2017-2019年基础教育三年攻坚行动基础上,启动实施了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三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新改扩建幼儿园62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26所,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完成了106个农村幼儿园(点)建设,实现了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四是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中改厕工程。今年全市谋划中小学、幼儿园改厕项目319所,已全部完工超过市定目标119所。五是立足“大民生”抓课后服务。各学校积极开发特色课程、举办特色活动,做到室内外有机穿插、动静结合且丰富多彩。同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评体系,确保课后服务安全有序。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参与率已达100%(不含全寄宿学校),教师参与率91.59%,服务学生552489人,占比86.31%,实现了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3.加强教育领域执法检查。一是较真碰硬抓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今年以来,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排查监管力度。对现有804家(主城区310家)合法校外培训机构提要求,严管理,规范办班行为。对排查出的425家无证机构全面禁止培训活动,并分类施治,条件达标的引导其完善手续;条件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二是加大检查治理力度。10月份,专门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整治月”活动的通知》,重点围绕“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无证幼儿园治理、师德师风建设、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以及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等七个方面,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规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新进展
⒈对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开展监督检查。市教育局派出检查组,深入学校,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开展座谈等方式,对2020年评选的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校理念、学校办学行为、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检,确保各学校能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切实加强教育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配备率,主动配合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配、管、用工作,挑选业务精良、综合素质高的人员作为兼职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市所有县市区检察机关与教育局联合接受学校受聘法制副校长工作,更好地发挥依法治教和依法保教的作用。
3.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采取单独聘任、联合聘任或组成法律顾问团等多种形式聘任法律顾问,目前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共有法律顾问232名。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三次,对《2021年邢台市中考阅卷服务合同》《邢台中学转让合同》《君乐宝营养餐中标合同》等进行审查并修改,确保依规合法。
(五)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
1.立足课堂主渠道,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一是抓好课堂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全部使用《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小学每学期法治课不少于8个课时,并将课程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确保课时、教材、师资、经费、考核“五落实”。二是抓好学科渗透。各学校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在语文、历史、政治等其它学科教学中渗透法治相关教育内容
2.丰富活动形式,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抓好常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的集中宣传。制定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宪法日晨读、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主题班队会等形式进行宪法知识宣传教育。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遴选出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组织全市1307736名中小学生参与教育部普法网宪法学习。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市1000余所中小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宪法,100余万中小学生参与了“宪法晨读”。
3.创新形式,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联合司法局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促进民法典知识普及。我市共有4000余名师生参与了活动,经市级评选,共选出120个作品参与省级评选,均获得省级奖励。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普法、用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学校法治教育专业师资队伍相对缺乏,校长、教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创建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提升学校依法治教、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提升。
(二)统筹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群体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格局。继续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广大教育干部和师生守法用法能力。
(三)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学校学生伤害事故调解机制、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和校园欺凌、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机制。
(四)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
